咸宁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 实施“一工程三计划”
本网讯 记者向东宁报道:昨日,市政府召开第10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一工程三计划”加快推进工业崛起的意见》。市长丁小强主持会议。
《市政府关于实施“一工程三计划”加快推进“工业崛起”的意见》,是对《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的细化与分解。实施“一工程三计划”即实施“大产业、大企业、大园区”工程,实施传统产业提升计划,实施新兴产业培育计划,实施资源性产业开发计划。
该《意见》明确了实施“一工程三计划”工程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速效兼取、去稳竞进”的工作总基调,大力实施“工业崛起”战略,以“一工程三计划”为导向,培育大企业、发展大产业、建设大园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培育新兴产业,加快开发资源性产业。《意见》提出至2017年实现的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底,培育过10亿元的工业企业30家,过50亿元的企业10家,过百亿的企业1家。打造6个百亿产业集群,建设发展6个百亿开发区。冶金建材、机电制造等6大支柱产业规模在2012年960亿元的基础上,到2017年提高到2000亿元,实现总量翻番。《意见》提出了实施“一工程三计划”在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发资源性产业方面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会议要求,加快推进工业崛起战略,要围绕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条,打破区域界线,重点发展7大产业集群;各经济开发区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把项目入园关,瞄准新兴产业,发展园区的主导产业;要坚持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和优势,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领域进行重点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使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提升;要强化相关的政策、措施,为加快推进工业崛起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情况汇报,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大学生来咸创业的意见(审修稿)》,听取关于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四项”清理的情况汇报,审议《关于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审修稿)》、《咸宁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基础建设基金与产业发展扶持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等。
编辑:hef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