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咸宁市正式颁布施行了《咸宁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香城都市报就禁鞭工作的相关工作情况采访咸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黎正刚同志。
记者:我市主城区从2014年开始限鞭到今年9月1日开始全面禁鞭,是出于什么方面的考虑?
黎局长:燃放烟花爆竹产生严重空气污染、巨大噪音和大量废弃物,不仅污染城市环境,影响市民正常生活,还容易发生爆炸、烧伤等安全事故,与我市生态旅游城市的形象也极不相称。可以说,全面禁鞭市民有呼声,绿色崛起有要求。我市主城区从2014年9月1日开始开展限鞭工作,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形成了社会共识,为全面开展禁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年9月1日,市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正式颁布实施了《咸宁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
记者:我市哪些区域是纳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
黎局长:我市根据区域具体情况,将咸安、温泉的主城区纳入禁鞭范围,即咸安区温泉办事处、永安办事处、浮山办事处、向阳湖镇、官埠桥镇、马桥镇和咸宁高新区及横沟桥镇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辖区。
记者:《咸宁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规定了哪些查禁情形?
黎局长:在禁鞭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燃放、储存、销售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也不许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若因重大庆典活动确需燃放大型焰火的,要报市级或省级公安部门核准后,提请市政府决定并公告方可进行;经由禁鞭区内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需持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经由铁路运输的,依照铁路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记者:单位或个人违反《咸宁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黎局长:《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在禁鞭区内禁止设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场所、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在禁鞭区内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违反《实施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并可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许可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的,公安部门可责令停止燃放,处责任单位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禁鞭工作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安部门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根据其行为后果,追求相应法律责任。
《实施办法》还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该办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接受行政处罚外,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该办法规定,不履行或不依法履行其禁鞭工作职责的,依据《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记者:禁鞭以来,公安机关做了哪些工作?目前成效如何?
黎局长:近年来,尤其是《实施办法》颁布以后,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了禁鞭工作力度,市局专门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了治安、巡警、特警、派出所为主体的工作专班,严格落实“鞭响就是出警命令”的工作要求,强化打击处理,9月1日以来,公安机关处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24起,行政处罚19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30余箱,责令停业整顿门店三家。同时广泛宣传告知、加大媒体曝光,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标志有三点:一是事故零发生。在禁鞭区域内未发生涉鞭火灾事故,未发生涉鞭人员伤亡,未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二是环境在好转。据环保监测,今年来我市空气优良数比去年同期明显增加;三是投诉大下降。市政府“一网三线”、110接警平台接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投诉大幅下降,今年城区集中燃放的时间和频次明显好于往年。
记者:公安机关作为禁鞭工作的主要部门,下一步如何确保禁鞭工作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黎局长:下一步咸宁市公安局将切实履责,进一步担负起禁鞭工作主力军责任,通过“五抓”来实现“五确保”。一是抓宣传,确保全覆盖。公安机关在禁鞭区的各机关单位、企业、酒店、村组、社区、建筑工地等醒目位置继续发放禁鞭宣传单,以悬挂禁鞭标语、短信提醒、鼓励举报等方式,确保禁鞭的意义及违规燃鞭的后果责任宣传到家喻户晓;二是抓清缴,确保无售卖。在禁鞭区内配合安监局、工商局等部门全面清理取缔烟花爆竹批发点、零售网点,确保断源头、无售卖;三是抓典型,确保零燃放。禁鞭专班将进社区、进门店、进企业,开展巡查,及时制止处理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四是抓联动,确保有合力。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禁鞭工作顺畅、形成合力。五是抓长期,确保好效果。做好禁鞭工作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市公安局将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不松劲、不懈怠,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禁鞭工作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编后语:为创建和谐社会,打造香城泉都,优化生活环境,禁鞭行动需要大家一起参与和支持,从拒绝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做起,为咸宁实现绿色崛起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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