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谭宏宇报道:8月2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庆刚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十次集体学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意见。传达学习了王蒙徽、王忠林同志在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州党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了研讨交流。
朱庆刚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开展人大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中国式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统一、相促进,既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又通过改革加强和完善法治。
朱庆刚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依法履职尽责全过程。要把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学、对照学、反复学,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春雷、刘国承、边现龙、鲁恩旺、毛秀君,秘书长李旭东出席会议。
编辑:胡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