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时政新闻 >> 正文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龙海燕辞职请求的决定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3-10-27 09:43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龙海燕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10月26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龙海燕的辞职请求,按照《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决定,接受龙海燕辞去咸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龙海燕辞去职务后,报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胡少鹏

上一篇: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刚辞去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下一篇: 关于调整部分政协咸宁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