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彬同志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2月30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到龄退休,根据肖彬同志的辞职请求,按照《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决定,接受肖彬同志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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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田辉玉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