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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2019-01-25 23:13

(2019年1月25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倪贵武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审判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忠诚履行审判职责,坚持公正高效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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