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拟任职干部情况予以公示。
操文卿,男,汉族,湖北云梦人,1965年12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市温泉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通城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嘉鱼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嘉鱼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现任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拟任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工委委员,公安分局筹备组组长。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3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短信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以及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寄: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中心,邮政编码:437100;举报电话:12380、0715-8126110;短信举报号码:13971812380;举报网站:http://www.xnzg.gov.cn (咸宁组工网)。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6日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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