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号)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资格终止的代表名单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公告如下:
彭育园(通城县),熊征宇、胡天乐(嘉鱼县),关苏、周文(解放军)等5名代表调离咸宁;王炽松(解放军)代表因退休到广州休养离开咸宁;彭水清(解放军)辞去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彭育园、熊征宇、胡天乐、王炽松、关苏、周文、彭水清等7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
解放军驻咸部队军人大会依法补选了来承坦、邹均享、廖光明、李维为市五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确认来承坦、邹均享、廖光明、李维的代表资格有效。
目前,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8名。
特此公告。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熊征宇等同志辞去咸宁市
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8月31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熊征宇、李建新同志的辞职请求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31日决定,接受熊征宇、李建新同志辞去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关苏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8月31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关苏同志的辞职请求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31日决定,接受关苏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关于汪红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7年8月31日市政协五届三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汪红梅同志任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陈浩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关于免去张满泉市五届政协常委职务
撤销张满泉王兴长市五届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7年8月31日市政协五届三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相关规定,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因涉嫌违法,免去张满泉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撤销其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因涉嫌违法,撤销王兴长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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