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王远远、特约记者胡剑芳、李旻媛、通讯员陈洁琼报道:依法治区,和谐兴区。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为咸安加注了“法治之城”的新名片。
“我们以法治咸安建设为总杠杆,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为促进咸安科学发展、绿色崛起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1日,咸安区司法局局长郭洪峰说。
打造鄂南首善之区,依法治区是前提。为此,该区出台《法治咸安建设实施意见》和《法治咸安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及考核办法》,以硬任务硬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依法治区,普法是前提。为推进法制教育全域推进、全员覆盖,区司法局积极整合资源,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多渠道多方式引导,做到普法宣传教育无盲区。同时,依托网格化建设,推动普法平安建设进网格,利用小网格织就大平安。
以普促治,普治并举。该区着力建设高效负责的法治政府、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着力推进行业基层法治创建、着力运用法治手段破解难题,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区政府建立了专家咨询制度,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重大决策邀请律师“把脉支招”;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决策事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区政法机关稳准狠、短平快地严打突出犯罪,依托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常态化地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营造了和谐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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