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江世栋、通讯员王昌明报道:8日上午8时许,车主程先生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税办税服务窗口,办理了一笔税额为5846.15元的车辆购置税业务,成为市直享受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优惠政策的第一人。
为鼓励绿色消费,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程先生购买价值为136800余元的小汽车,在新政策实施之前按10%的征收率计算,应缴纳车辆购置税11690元,现在一下子少缴5800多元。
据悉,10月8日,前来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办理车购税业务的车辆共53台,按5%征收率征收的有25台,共减征税额110135.05元。
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车辆购置税税率确定以购车开具发票日期为准,符合条件者才能享受车购税减半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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