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黄柱、通讯员阮强报道:8月31日至9月1日,以省住建厅巡视员杨世元为组长的省政府督查组来咸,就2015年度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和新《环保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到通城县玉立集团、垃圾填埋场,嘉鱼县嘉能热电、畈湖工业园,咸安区永安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搅拌站、非煤矿山关闭点、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等地进行检查。
在检查反馈会上,督查组指出,在贯彻新《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咸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重点突出,整治深入。特别是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按月会诊”工作机制,实行单月工作例会、不定期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和重大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会,取得了一定成效。
督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再加措施,狠抓落实。紧紧围绕绿色崛起发展战略,继续开展环保“春雷行动”和环保大检查,全力推进“三禁三治”深入开展,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坚决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环保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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