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 饶红斌、通讯员朱敏报道:“像保护眼睛对待生命一样的保护生态环境,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昨日,全市一季度环保大检查暨总量减排工作会议部署推进环保工作。
目前,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违法现象依然存在。据市环保局总量减排和环保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通城金虎砂纸有限公司和玉立公司水砂四车间等9家企业单位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6家企业未按要求建设相关污染控制因子的在线监控系统或运行存在问题;湖北瑞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景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环保手续执行不到位。
据悉,这次环境保护法执法大检查,是在新《环保法》实施后,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第一次环境保护法执法大检查,旨在彻底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根据大检查结果,各级政府部门将综合运用停产限产、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手段,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督检查不力、谎报瞒报、履职尽责不到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直至实施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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