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闻期骏报道:昨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振鹤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毓军主持会议。副主任李逸章、彭方全、程学娟、刘复兴及秘书长冯春出席。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的实施方案(草案)》;审议了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省人大常委会会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意见(草案)。
此外,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等,并决定于4月28至29日在温泉举行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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