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社会 >> 正文

新一轮消费券来了 含餐饮券、加油券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5-11-26 09:09

咸宁网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徐令子)11月25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11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乐购湖北‘食’刻出发”餐饮消费券和“乐购湖北 ‘油’礼相遇”高速加油券发放。

“乐购湖北‘食’刻出发”餐饮消费券,发放平台有支付宝、美团、抖音,搜索“乐购湖北”,即可参与活动。餐饮消费券分5轮发放,采用“在线报名、摇号中签”方式发券。餐饮券仅限使用于线下实体餐饮门店(不含外卖)。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券面额包括30元、60元、80元、160元、200元五种面额。餐饮券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5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即:消费满150元减30元;消费满300元减60元;消费满400元减80元;消费满800元减160元;消费满1000元减200元。

“乐购湖北 ‘油’礼相遇”高速加油券,发放平台为支付宝,采用“到店领券、到店核销”方式发券。加油券设置20元、30元、50元、100元4档面额,可以与平台、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叠加使用,1笔交易只能核销1张加油券。即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10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即:消费满200元减20元;消费满300元减30元;消费满500元减50元;消费满1000元减100元。

加油券实行一站一码,不支持跨站使用。每日10:00开始投放,仅限当天有效,核销期截至当天24:00,当天未核销的加油券第二天作废,回收的财政资金用于后续加油券的投放。加油券过期失效后,消费者可重新领取。

市商务部门提醒,活动期间,消费者与企业应自觉遵守活动规则,坚决抵制消费券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禁止转售,严禁将消费券用于充值、预存、预付卡充值、预付定金等。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编辑:hushaopeng

上一篇: 虚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  咸安警方依法查处三名违法行为人
下一篇: 咸安政企联手为共享单车“立规矩”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