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社会 >> 正文

冒充股票指导老师引人上钩 23人骗了750万元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1-12-28 08:56

咸宁网讯(通讯员 陈桥  记者原子)12月21日,咸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祁某等24人诈骗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祁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12年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责令相关被告人向198名被害人退赔赃款共计715万余元。

咸安区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9月至2019年3月,祁某等23名被告人伙同他人组成了成员分工明确、采取公司化管理的诈骗犯罪集团,先后在长沙、武汉、咸宁设立诈骗窝点并实施诈骗。该犯罪集团成员冒充同花顺客服、股票指导老师等角色,以一至八倍配资为诱饵,利用臻茂资讯、神灯策略、金赢策略APP等虚拟炒股平台,通过推荐“必涨股票”的方式,骗取198名被害人“炒股亏损”的资金、“配资利息”及“交易手续费”共计750万余元。另查明,2018年11月,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超发现该公司与祁某所在的犯罪集团合作实施诈骗,在某支付平台账户余额巨大,便转移18.9万元至个人账户,用于个人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祁某等2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微信、虚拟股票交易平台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周某超明知部分涉案资金系犯罪所得,仍转移至其个人账户,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3名被告人为实施诈骗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被告人祁某组织、领导该犯罪集团实施犯罪,是首要分子,其余被告人为主犯或从犯。24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周某超等9名被告人主动退还违法所得共计35万余元,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咸安区法院经综合考量全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认罚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hushaopeng

上一篇: 男子欲从18楼跳楼轻生 民警上演生死营救
下一篇: 盯上别人家的“年味” 男子顺走600多元猪肉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