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原子 通讯员 朱振华 ) 8月28日,咸安区检察院召开了一次“关注城区道路窨井盖问题”的联席会议,咸安区司法、公安、交通、城管、住建、电力、电信、联通、移动等14家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和2名咸宁市人民监督员应邀参会。
窨井盖是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窨井盖缺损,窨井‘吃人’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城区道路窨井盖涉及市政、城管、自来水、电力、通信等多部门,要实现从源头上减少窨井盖问题的发生,需要协调多部门共同推进窨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
联席会上,咸安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肖华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的背景、《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等文件精神。该院未检工作负责人佘娟介绍了由该院办理的一起涉窨井盖的案件情况,同时详细解读了“两高一部”的指导意见。该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顾华介绍该院近期就窨井盖工作开展的公益诉讼监督、检查情况。
参会的14家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本单位所涉及窨井盖的职能工作发表意见。通过讨论,发现在窨井盖施工、管理、养护等方面存在着责任意识不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井盖权属复杂、多头管理难度大,监控手段不足等问题。
“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需要在座的各位共同努力。” 咸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尚利表示,小井盖关系大民生,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起管理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对城区道路窨井盖开展拉网式巡查,实行精细化管理,统筹编号,责任到人。同时要加强对窨井盖管理相应的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报道,让老百姓知道窨井盖出现问题该找谁,谁负责。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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