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王奇峰 通讯员蒋敦文 刘俊琦)近日,一位热心市民驾车途中看到路旁有人兜售幼鸟后将它们全部买下,随后带往派出所寻求救助。经鉴定,幼鸟为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凤头麦鸡”。
12月5日,咸安森林公安机关接到岔路口派出所电话称,有一位热心市民徐先生自掏腰包救助了五只幼鸟。当事人徐先生介绍,当日上午,他驾车行驶到茶花路路段时,无意间看到路旁有人在兜售幼鸟,于是停好车后将幼鸟全部买下。
“我当时看到有好几只幼鸟被网子网着,看着挺可怜的。当时不知道是什么鸟,幼鸟头顶的羽毛看起来很特别,我琢磨应该是保护动物。”随后,徐先生将幼鸟带往附近的派出所寻求救助。
森林公安民警接警后,立即将幼鸟带回救助。经野生动物保护站专家鉴定,幼鸟名为凤头麦鸡,为省级重点保护动物。目前,五只凤头麦鸡已在当日下午3时许被放归大自然。
民警告诉记者,随着“绿卫2019”和“昆仑5号”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显著增强,市民救助野生动物的事迹越来越多。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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