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原子 特约记者蒋昊)因窝工两家房企互相打起官司,一方起诉对方,另一方反诉对方。记者昨日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高达1.4亿余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15年7月,湖北某置业公司与厦门某建设公司、福建某置业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协议书,约定湖北某置业公司将嘉鱼某项目27栋楼发包给厦门某建设公司施工。后因施工计划改变等问题导致厦门某建设公司出现窝工现象,造成损失。湖北某置业公司也因停工致使不能如期向业主交房而面临巨额违约赔偿问题。今年4月,厦门某建设公司遂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违约赔偿等共计1.49亿余元。湖北某置业有限公司也心有不甘,以厦门某建设公司为被告提出反诉,要求该公司支付其违约金486万元,并赔偿因工程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的预期利益损失1300万元。
市中院承办该案法官赵斌为促使该案尽快妥善解决,在庭前3次深入工程现场调查核实工程施工情况,6次组织双方召开协调会。由于该案案情复杂,双方争议工程款数额大、争议的焦点多,双方既对已完工未结算的部分有争议,也对未完工工程的数量及质量的部分有争议,还涉及到合同违约赔偿等争议问题。赵斌通过多次数、多角度、多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谈话说理,分阶段渐进式促进双方逐步减少争议焦点,缩小争议数额。最终,湖北某置业有限公司同意分批次支付相应6000余万工程款,厦门市某建设公司撤回部分起诉,湖北某置业公司也撤回反诉,双方握手言和。一场亿余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庭前得到顺利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向赵斌表示真心感谢。
咸宁中院立足审判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等文件,并会同市工商联先后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和法治讲座等,院庭长多次上门走访,解决企业涉法问题,获企业点赞。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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