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马跳)在很多人看来,交警查酒驾一般是在晚上或中午,早上是“安全区”,其实不然。11日,一男子吃早餐时喝了一小瓶白酒,驾车出门就被民警查个正着。
当日10时30分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温泉中心花坛执勤时,一辆无牌摩托车进入民警视线范围,民警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看到民警后开车掉头准备逃跑时,不慎摔了一跤。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住,发现驾驶人满身酒气又无法出示证件,民警遂对驾驶人林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显示为74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林某交代,当日上午9时40分许,他在三号桥菜市场旁吃早餐时喝了一小瓶白酒,行至中心花坛时看到民警因害怕被抓才逃跑。
民警介绍,林某喜欢喝酒,有时候早餐也不例外,而且他以为早上不会查酒驾,就侥幸驾车上路了。
目前,林某因无证且饮酒驾驶被依法处以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10天处罚。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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