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陈志茹 葛利利 通讯员钱璇 明志豪) 8月19日17时42分,咸宁北高速路口一轿车起火。接警后,咸安交警大队永安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和“119”取得联系请求支援。
事故现场,一辆黑色小轿车正冒着火焰,其间还发生了两次小范围爆炸。民警立即封锁交通,11名消防员也开始灭火。经过紧张救援,火被及时扑灭。
据悉,事发时,车子途经咸安准备上高速,驾驶人发现冒烟下车查看的时候发现车子已经有小火苗,于是紧急避让并报警。因抢救及时,目前并无人员伤亡。事故原因正进一步调查中。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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