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希子报道:近日,一网民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咨询,自己不太清楚我市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情况,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忙答疑。
该网民表示,自己和配偶已在银行有份商铺的商业贷款,这次想购买首套住房,不知道能否用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的话,能贷款多少?
对此,市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根据《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能提供二年以内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房的有关证明材料及首付款增值税发票;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足额的担保;在购买自住房时符合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根据《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只有借款人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且购房申请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
广大市民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进行咨询。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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