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社会 >> 正文

开发商以车位抵扣违约金 部门:按合同约定赔偿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19-07-19 09:17

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焦姣报道:近日,一网民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反映,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索要违约金遇难题。

该网民表示,他是咸安区清华城一期的一名业主,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是2018年9月30日,后因各种原因一直没有交房,询问开发商得到的结果是按合同约定赔付。今年6月20日,业主们收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交房时间是2019年6月25日前。然而,2019年6月25日,部分业主去售楼部办理收房手续,在谈到延期交房违约金时,开发商说想跟业主商量,用违约金买车位可以优惠。但业主们不同意买车位,坚持要开发商先行赔付违约金。协商未果,开发商再不说话。希望有关部门能督促处理。

针对该网民反映的情况,市住建局回复称:我局开发科第一时间约谈了开发商。经了解,“清华城”小区一期8、9、10号楼已于2019年6月25日正式交房。关于延期交付的赔偿问题开发商有专门的咨询小组对接,地点在清华城小区10号楼二楼206室,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去对接处理。

对于该网民所反映的违约金的赔付只能抵扣车位的问题,住建局开发科将责令开发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编辑:hefan

上一篇: 沿街房屋立面改造后留隐患 部门:已跟进处理
下一篇: 广场舞噪音扰民 部门:已通报社区委员会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