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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楼梯间养狼狗扰民 狗主人被警方罚款五百元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19-02-18 09:21

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周辉宇)有小区居民在公共楼梯间养狗,近日其他居民不堪其扰,拨打报警电话投诉,民警劝阻无果,无奈对狗主人罚款五百元。

2月14日下午12时43分,咸安区公安分局浮山派出所接到银泉花园小区10栋居民黄先生报警称,在他居住的小区10楼至11楼楼梯间处有一只狼狗。民警出警后,黄先生反映其家儿子在楼道玩耍被狗冲过来吓哭,并且每天晚上被犬吠声吵醒,民警经与狗主人联系,狗主人称现在人在外地,暂时回不了家,民警只好将狗带回派出所以防止狗伤人。

原来,这只狼狗是银泉花园小区10栋1单元1103业主任某所养,她从2018年至今养了一只狼狗在公共楼梯间,因为她长期不在家,小区居民便拨打110求助,民警多次上门与业主联系,业主一直不肯见面,无奈之下民警只好电话告知业主将狗移走,业主不停劝阻。2018年银泉花园十多名业主联名举报1103业主养狗扰民,民警多次劝阻无果。

办案民警介绍,由于我市并未出台关于养宠物的管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拟对任某以饲养动物扰民处罚款五百元之处罚。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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