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阮晓芬)2018年12月25日,温泉城区月亮湾路一酒吧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停业10天仍营业拒不整改,执法人员再次复查时,依法将酒吧法人曾某某行政拘留15日。
12月14日,咸宁市消防支队温泉消防大队在检查月亮湾一酒吧消防安全时,发现该酒吧未设置任何消防设施,整个酒吧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
温泉消防大队监督员现场查封了该酒吧,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10天内整改到位。
然而,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酒吧复查时,发现该酒吧仍未对做出整改,且擅自启用被查封场所。在查清其违法事实后,温泉消防大队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网吧法人曾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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