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李波 徐程程)小学生捡到手机拜托男子送还,男子却盗刷了手机支付宝内3000元余额。近日,男子刘某的一时贪念,将自己送进了派出所。
2018年12月3日,林某在单位食堂用过餐回家后发现手机遗失,却没当回事欲重新购买一部新手机使用。直至12月15日,他查询支付宝时才发现APP绑定的银行卡内不见了3000元,这才前往十好桥派出所报案。
民警接警后,调取林某单位附近监控视频,发现林某在单位门口曾不慎跌倒,手机正是此时从口袋滑落。没过多久,一名路过的小学生捡起手机,将手机交给一辆停靠在旁的黑色小轿车司机手中。随后,民警通过受害人提供的支付宝交易流水,最终找到了新的突破口。
根据支付宝交易流水显示,3日下午4时许,“消失”的3000元转入一家母婴店,民警通过调取母婴店内视频发现,3日下午4时许,有一名男子与店主一同进入店内,然后通过手机支付宝的方式购买3000元奶粉。
循着这条线索,民警传唤母婴店店主吴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吴某反映,当天下午,跟他一起进入店内,用支付宝购买了3000元的奶粉的男子叫刘某,是他的朋友。根据吴某所述,民警与刘某取得联系,并要求刘某立即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讯,刘某交代,当天他将车临时停靠在林某单位附近办事,一名十岁左右的小学生捡到手机后交给刘某寻求帮助,希望刘某能将手机交给警方或联系失主。而刘某拿到手机后发现,手机没有设置密码,且相册中有失主的身份证信息。刘某一时贪心,便利用该手机号及身份信息修改了支付密码,在朋友吴某店中消费3000元购买奶粉。
目前,林某丢失的手机及被盗走的3000元钱均已追回,刘某已被咸安警方刑事拘留。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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