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方达星 通讯员 钱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咸安文明交通,11月20日上午,咸安交警大队与咸安区城管局在永安城区联合执法,整治电动车安装雨蓬违法乱象,当天上午拆掉并销毁雨蓬(遮阳伞)500余顶。
昨日上午,在鱼水路、怀德路、城北街等路段,交警和城管执法者对路边电动车违法安装有雨蓬遮阳伞的,一律拆除。
据民警介绍,电动车加装雨蓬不但危险还违法。因为加装雨篷后,驾驶人视线会受影响,而且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增加了阻力,容易导致重心不稳。有些电动车驾驶员认为,只要速度放慢点,就不会有问题,其实不然。 加装雨篷后的电动车的高度、宽度都发生了变化,遇到拐弯、刮风或路面湿滑时,车身就容易发生摆动和侧翻,从而引起交通事故。
据悉,从11月21日起,二轮电动车严禁安装雨蓬、遮阳伞上路行驶,违者必拆;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未办车牌的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严禁上路行驶,违者必罚。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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