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马景春 余强)近日,赤壁市工商局蒲圻工商所成功调处一起餐馆多收“茶位费”消费纠纷案,餐馆老板当场退还16元茶位费,消费者表示很满意。
9月16日,消费者刘先生请朋友一行16人在某餐馆吃饭,共消费1037元。然而在结账时,发现收费账单上收取了16元的“茶位费”。对此,刘先生当场表示质疑,于是投诉到蒲圻工商部门寻求帮助。
蒲圻工商所执法人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指出:“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对于餐馆向刘先生收取“茶位费”一事,执法人员表示,餐馆负责人如果没有经消费者同意而收取的费用,那就是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2018年5月1日实施的《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额,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不得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对于不经消费者同意而收取的“茶位费”,属于不合理费用。
随后,蒲圻工商所执法人员责令餐馆负责人,今后要履行告知义务,将相应收费项目事先详细告知消费者,退还不应收取的16元“茶位费”,并向消费者道歉。
编辑:hushaopeng
上一篇:
人车抢道存安全隐患 咸宁市区主干道建起微停车场
下一篇:
通山一六旬男子自称“局长”足浴店里骗财骗色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王奇峰通讯员陶然霍世祥)10月26日是我省第二十一届环卫工人节。当天,在崇阳县新建路街头,两...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艾菊桂 通讯员马俊)21日,赤壁市环保局联合陆管委、市人民法院对陆水湖沿湖餐馆和养猪场下达了《行政裁定...
咸宁网讯通讯员胡远报道:为严密监控非洲猪瘟疫情,防止“白条肉”流入市场, 12月4日,通城县食药监局联合县畜牧局、县工商...
咸宁新闻网讯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刘子川、通讯员王丹华报道:9月26日,咸安区食药监局温泉监管所执法人员梁勇一行,对辖内金色...
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庞赟通讯员张璐)日前,为进一步治理电动车非法营运突出问题,嘉鱼县运管所组织了执法人员,联合公...
通讯员王晓辉近日,咸安区烟草专卖局“楚天卷烟市场打假专项整治7号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杜春报道:连日来,鱼岳镇组织执法人员对镇区棚改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助力棚改工作取得实...
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贾庆报道:10月23至24日,为加强桂花镇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相关...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周阳通讯员钟会艳王萌刘洁)“请出示您的健康证,没有健康证是不允许在这个疏导点从事食品经营...
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杜春报道:连日来,鱼岳镇组织执法人员对镇区棚改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助力棚改工作取得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