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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一男子欠债没钱还 竟托人带麻果给债主抵债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7-12-07 10:25

香城都市报记者原子 通讯员陈继井 宋文定

  通山一男子欠债没钱还,竟托人带回毒品给债主来抵债。记者昨日从通山县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这名债主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6年8月,通山县大路乡村民余某因欠同村村民夏某的钱无力偿还,便托人从外地带回313颗“麻果”交给夏某当作还债。后在他人劝导下,夏某于2016年11月25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上缴毒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明知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的毒品来源非法,而予以非法持有29.74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考虑夏某主动投案自首,坦白认罪,且能主动上缴非法持有的毒品,依法从轻处罚,遂判处夏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该案审判法官介绍,夏某由于不懂法,从而非法持有毒品长达两个多月,后在他人的劝导之下,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涉嫌犯罪。法官提醒,要学会分辨是非,远离毒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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