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王奇峰 通讯员王旭)聘请的司机撂挑子走人,车队队长持假证临时顶岗,本以为可以蒙混过关,不料被民警一眼看穿。
11月18日,在杭瑞高速公路鄂湘收费站,省高警崇阳大队民警对一辆半挂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一边对执勤民警说:“先等会,一会儿拿证件给你”,一边将车子缓缓地向前驾驶,有意躲避执勤检查,引起民警警觉。
待民警喝令其停车接受检查后,驾驶员李某某才不情愿地出示相关证件给民警检查。民警检查证件时,发现李某某所出示的驾驶证与正常的驾驶证在字体上存在较大差异,且通过公安信息平台查询发现,李某某所出示的驾驶证证芯编号与系统中不一致,遂判断该证系伪造的。
经调查核实,李某某2005年取得C3型驾驶证后,因记满12分,长期未参加学习、考试等原因,驾驶证已被注销。
李某某称,当天,他被公司安排从湖北大冶送货前往湖南郴州。他从武汉聘请了一名司机,一起出发的还有其它3辆货车。车辆行驶至杭瑞高速公路通城服务区时,因自己与这个临时聘请的司机发生口角,司机扔下车子独自离去。作为车队队长,为了保证将货物送达,李某某决定自己驾车前往郴州。而为了应对交警检查,李某某已经提前办了一个假驾驶证。不料从服务区驾车出发的李某某,行驶不到3公里时,就被民警在鄂湘省际收费站当场识破。
据悉,因实施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李某某被罚款5500元,并处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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