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方达星)在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回家后却报警声称事故地点在家门口。近日,咸安一名95后车主报假警欲骗保险金被民警识破。
8月9日18时40分许,咸安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家住咸安某高档小区的林某在电话中声称,自己在家倒车时不慎撞倒了水泥柱子,车辆受损。
民警赶到林某家中看到,一辆紫色捷豹轿车(价值60多万元)左侧车身和左侧后视镜受损,其家门口一个破损的白色柱子倒放在地上。接到电话赶来的保险公司员工通过现场定损,林某的车辆维修费约2万元。
通过进一步勘察,民警发现现场有些蹊跷:破损的白色柱子不是撞击造成,而是长时间日晒雨淋自然破裂,而且从车身受损的地方看,与“事故现场”不吻合。
“报案人可能在说谎?”经验丰富的民警从现场看出了破绽,但林某再三声称是自己撞倒的。带着疑虑,民警调查了该小区附近的卡口监控,果不其然。
监控显示,当天下午5时许,林某的车子开进小区时已经受损。当晚,民警立即传呼林某到大队接受询问。
经询问,林某交代称,他是在高速上开车撞到护栏,导致车辆受损,说谎是为了让保险公司来承担车辆维修费。 林某因涉嫌报假警和伪造交通事故现场,昨日上午,咸安交警大队依法将此案移交到咸安公安分局十好桥派出所。
民警告诉记者,买了全险的车,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只要报122和保险公司也可以理赔。但林某却报假警,声称是小区发生的事故,民警分析,背后可能有其他原因。
民警介绍,根据规定,虚假报警行为,根据后果以及当事人认罪态度进行警告、批评教育、罚款以及拘留15日以下。另外,对故意谎报警情,影响正常警情处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伪造交通事故现场骗保险金的,尚不构成犯罪,依法给予行政拘留。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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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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