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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消防验收擅自使用 温泉一高层商业建筑遭罚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7-08-02 00:26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陈志茹 实习生余雨菲)7月21日,温泉城区一高层商业建筑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被温泉消防大队依法查处,罚款39310元。

  连日来,温泉消防大队在整治城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时,发现城区一处商业建筑未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经查,该高层商业建筑于2013年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后,至今未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建筑开发商为摆脱困境,加快资金回笼,在主体建筑消防工程未完工、自动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均处于瘫痪状态下,违规对外出售或出租房产,已有部分商家入驻进行二次装修,滋生众多的先天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了公共安全。

  执法现场,温泉消防大队对该建筑开发商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尽快投入资金完成主体消防工程,确保自动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转,并落实整改期间落实防范措施。在未达到消防验收合格要求之前,不得对外出售或出租房产,建筑内不得有未经消防审核的二次装修工程擅自施工,并罚款39310元。

  据悉,接下来,温泉消防大队将结合当前部署开展的高层建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整治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最大限度降低城市消防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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