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陈志茹 实习生余雨菲 通讯员柳丹)7月25日,温泉公安分局、市消防大队、岔路口派出所、市燃气办等部门联合在城区岔路口附近查处了一个无证、无照的非法煤气存储经营点,现场扣押34瓶煤气罐。
25日,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第一时间来到岔路口周边一幢高层住宅小区内,突查了该小区的煤气储存经营点。现场煤气味浓烈,只见经营者刘某将煤气灌藏于小区一车库内。该车库位于一层平房的第二间,距离两边高层住宅楼仅5米间隔。车库内堆满杂货,大大小小的破旧煤气罐堆放在车库最外缘,车库内无任何消防措施。经过现场勘察,此处共有26个15KG钢瓶、8个5KG钢瓶,其中13个为满灌钢瓶。
现场执法人员表示,刘某行为严重影响了小区其他群众的人身安全,违反了《消防法》有关规定。随即,执法人员安全转移了车库内的34瓶煤气罐,依法对刘某进行行政拘留。
时下正值高温天气,温泉消防大队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宣传力度,告知市民私自设置煤气经营点的危险性。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及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治,确保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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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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