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陈志茹)5年前,三次持器械进入酒店客房, 敲诈勒索钱财,先后抢劫现金8300元,随后一直潜逃,蜗居家中5年,最终他投案自首,并托家人将赃款送到受害人手中。
李某今年28岁,崇阳人。2012年1月14日,伙同陈某、胡某及女姓网友以“一夜情”的形式,将受害人骗至温泉城区桂花西路某宾馆,敲诈勒索受害人钱财7300元。同年,2月和4月份期间,又以同样方式随陈某、胡某分别进入城区另两家宾馆客房内敲诈勒索钱财1000元。
事发后,陈某、胡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只有李某一直未到案。5年来,李某一直不敢外出,每天过着胆战心惊的日子。李某透露,他5年来一直躲在家里,一听到警车声音,心里就发慌;他从不敢上街,总是委托家人帮忙代买东西;他从不与任何亲友联系,唯一联系就是自己的父母。
今年5月22日,李某来到温泉公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投案自首。为表示悔过自新,恳请家人以他的名义前往武汉、荆州两地寻找当年的受害人。6月17日,李某家人将5年前他作案所得赃款8300元现金悉数返还,并当面致歉。受害人收到退还款表示理解,并写具谅解书。
据悉,李某投案后,警方于当日将其刑事拘留,5月25日对其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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