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社会 >> 正文

客车非法从事校车服务 涉事两司机各领万元罚单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7-06-01 23:50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方达星 通讯员饶继虎)没有校车标牌,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三辆普通客车在学校门口非法从事校车接送学生服务。其中,涉事的两名司机被交警部门逮住,领到了万元罚单。

  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在辖区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发现,咸安区实验中小学门口有客车非法从事校车服务。

  5月27日,中午放学后,该大队永安中队民警在学校门口发现三辆普通客车内分别载有多名学生,民警随即将三辆车暂扣。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鉴于两名司机态度较好,也未造成安全事故,民警根据规定,对主动来交警部门接受处罚的两名司机分别罚款1万元。还有一辆客车自被交警暂扣后,司机仍未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

  “每学期也就挣一万多块,这学期算白干了,以后再也不干这事了。”5月31日,陈某等两位司机各交了1万元罚款后,后悔不已。

  据陈某介绍,学生家长找他们要求拼车接送,按照约定,每位学生每学期收费700元,每天接送共计4次。

  民警表示,黑校车没有运营资质,驾驶员也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家长切勿私自找这类车辆接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崇阳东流村配网改造有序推进 确保居民用电安全
下一篇: 听党员爷爷讲故事 40名留守儿童欢度“六一”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