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陈诗傲)见过欠钱不还的,没见过像他这样赖皮不还钱的。最后人家申请人同意他写保证书还钱,没想到保证书中约定的还款期限到了,他还是以种种理由推脱。面对这样不讲诚信的“老赖”,法院只得下了“杀手锏”:依法拘留!
2013年10月,虞某在陆某那里购买装饰装修材料,经双方结算共计7万元,虞某向陆某出具了一张欠条。事后经陆某多次催讨,虞某分文未付,为此陆某将其诉至咸安法院。2016年,经法院审理,判决虞某偿还陆某装修材料款7万元。
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向被执行人虞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虞某却拒绝报告财产情况。案件承办人彭亚华多次找到虞某要求其按判决履行义务,虞某以经济条件困难,工程款收不回来为由提出延期还款,随后经申请人陆某同意虞某写下保证书,保证2017年4月底前先付3万元,剩余4万元在2017年年底前还清。
5月16日,到了约定还款期限后,虞某再次表示自己没有钱,且态度恶劣。由于虞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也没有积极筹钱还款的打算,咸安法院遂依法对其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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