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原子 通迅员 邓丹 杨其美)妹妹出钱委托亲哥哥帮自己装修新房,却因为事先约定不清,装修款项去向不明,导致亲兄妹反目,妹妹将哥哥告上法庭。近日,嘉鱼法院处理了一起兄妹因装修费用不清引起的纠纷,多次调解无果,最终判决哥哥返还妹妹6000余元。
2015年3月,嘉鱼女子吴瑛(化名)与丈夫在该县城关鱼岳镇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因自己和丈夫长期在外务工,吴瑛就委托从事装修行业的哥哥吴仁(化名)帮自己装修。经双方口头协商,由吴瑛夫妇出资6.8万元,吴仁全权负责该房屋的装修事宜。
三个月后,吴仁告诉吴瑛 ,装修房屋的钱已用完,如不增加钱,房屋装修只能停工。吴瑛夫妇觉得钱用得太快,于是对哥哥吴仁产生了怀疑,要求吴仁出示装修房屋支出明细账目。因沟通不顺,双方发生争吵。去年年底,吴瑛夫妇在对房屋装修已完工部分进行价格鉴定后,将哥哥吴仁诉至嘉鱼法院,要求其返还房屋装修费用7000余元。 吴仁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一肚子的委屈,本是看在兄妹关系上,帮妹妹装修房屋,辛辛苦苦几个月不说,到头来还被妹妹误会告上法庭,实在划不来。而吴瑛夫妇认为,一码事归一码事,用了多少钱就应该交代清楚,是否对哥哥表示感谢是另一回事,不能混为一谈。法院多次调解无果,最终在对房屋已装修部分进行补充鉴定后,判决吴仁返还妹妹吴瑛6000余元。
法官提醒,官司有输有赢,但亲情没有,钱财可以要回来,破裂的亲情该如何弥补?这样的结果,并不是双方想要的,吴仁和吴瑛都应对此事进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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