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吴逸斌)“喂,110吗,这里有人骑车摔倒了,伤势很严重,你们快来………”近日,有人报警称目睹了一起摩托车司机醉酒驾驶发生的单方交通事故,而民警调查发现,原来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在现场主动报警的“好心人”就是肇事司机。
7日晚18时许,华某报案称,他在通城县大坪乡青山村11组路段,看到一名喝醉酒骑摩托车的男子,歪歪扭扭行驶时摔倒在地。接警后,通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邓新国、皮志刚迅速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察,由于天色较暗、事故发生在偏僻地段,现场又无其他目击证人,报警人华某的证言成了唯一目击证据。而摩托车司机由于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通过对现场细致的勘察,交警邓新国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并未轻信证言,除现场地面留有制动痕迹等证据外,受害人的摩托车左侧倒地,但右侧也有明显刮痕,种种迹象表明,这很可能是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
当晚,交警大队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组成专班对“3.7”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进行侦查,通过现场勘查、痕迹鉴定、视频卡口录像等多方面证据的调取,加上事故现场已发生的情况与华某的证言明显不符,报警人华某有重大交通肇事嫌疑。
8日12时许,在事故发生18小时后,通宵鏖战的民警将在修理厂准备销毁证据的华某传唤至交警大队进行审查,在铁的证据面前,华某失声痛哭,最终交代了其交通肇事后谎报警的事实。
当晚,华某驾驶轿车剐蹭到骑摩托车的邱某。事故发生后,华某看到受害人邱某伤情较重及联想到巨额赔偿,华某遂将自己轿车停至一偏僻地段,然后折回现场,冒充好心人拨打110报警电话。
民警介绍,华某的轿车买了5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加上交强险,原本保险公司一共可以赔偿受害者60万元,但华某在事发后却选择了离开并报假警,涉嫌交通肇事逃逸。
据悉,根据相关规定,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目前,华某因涉嫌重大交通肇事逃逸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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