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马丽报道:2日,网民“wyyyyyyy”在咸宁新闻网(咸宁论坛)发帖爆料,通山太平大道徐家桥路口垃圾堆长期被焚烧处理。
该网民称,环卫工人每天清运那里的垃圾时,旁边的小垃圾堆都是着火销毁的。虽然不知道是谁烧的,但是这种直接在路边烧毁垃圾的做法会影响通山空气质量,也会影响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希望有关部门实地考察,并制止这种行为。
7日,通山县环卫局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复称,该局明文禁止环卫工人燃烧垃圾,违者重罚。但由于城区市民素质不一,焚烧垃圾现象时有发生,该局下一步将加强环境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加强市民卫生意识。
该负责人称,2016年通山县城区各垃圾点、垃圾箱被人为点火燃烧120余次,烧毁密封式垃圾箱40余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40万元。由于该局市容执法力量薄弱(仅6人),经常只能扮演“救火队员”的角色。在此,该局呼吁,为了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请不要将未熄灭的煤渣、烟头等明火垃圾,随意丢进垃圾箱内,以免造成火灾,导致环卫设施被烧毁。
同时,他还希望广大市民路遇生活垃圾乱泼乱倒、渣土抛洒等不文明行为时,能用手机、相机等设备将当事人拍下来,拨打该局举报电话0715-2362247,将照片录像发给他们。该局将严厉查处影响市容市貌的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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