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葛利利 通讯员 庞兵)曾因非法行医2次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思悔改,六旬老汉夏某仍经营着自己的“小区门诊”,从事医疗活动,终于触犯刑律。1月14日,夏某因非法行医被公安机关刑拘。
夏某今年61岁,居住在咸安。年轻时,夏某通过自学,掌握了一些医学知识,但是并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可夏某认为自己的医术可以成为谋生手段,于是他在小区家中开了一个“小诊所”,从事医疗活动。
2015年,咸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现了夏某的非法诊疗活动,于是两次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但夏某始终认为,自己的医术能为他人治疗小病痛,且并没有伤害到他人,或造成严重后果。在被处罚后,固执的夏某回家后仍继续经营“诊所”。
今年1月14日,夏某在其家中再次为患者打吊针时,被咸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现,移送咸安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处理。随后,治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将夏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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