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朱亚平、通讯员何劲松报道:新买4个多月的空调,突然发生自燃。“幸好当时老人和孩子都不在家,幸好不是发生在晚上。”日前,说起这件事,通山市民许先生惊魂未定。
今年6月,许先生在一空调专卖店里花3200元购买一台品牌空调。10月22日,空调在无人使用的情况下突然自燃,不仅空调被烧得面目全非,整个房间也损失严重,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当天,气愤不已的许先生找到商家讨要说法,要求赔偿损失。商家和售后服务派人勘察现场后认为,是电路故障造成的,不是空调质量问题,不在“三包”范围内,拒绝赔偿。
索赔无果,无奈之下,许先生向通羊工商所求助。经通山消防大队鉴定,确认事故是由空调自燃引起。经调解,空调公司愿为许先生更换一台新空调,并赔偿其它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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