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刘丁维、通讯员王羽枫报道:10月底,省高速交警崇阳大队在杭瑞高速崇阳收费站查获一起酒驾案。
当晚20时29分,一辆黑色别克轿车正准备缴费驶离杭瑞高速,执勤民警示意车主停车接受检查。车主没有当即停车,而是保持滑行状态,在距离收费站口近30米的地方才刹停。随后,车门突然打开,有两人从前排座位下车迅速互换位置,这一幕被执法记录仪拍摄下来。
民警要求驾驶员和副驾驶下车接受检查时,闻到车内有明显的酒精味。执勤民警指出在副驾驶的男子才是之前的驾驶员,但该男子一再狡辩,称自己没有驾车。随后,民警将执法记录仪摄录下的片段当场播放,该男子见证据充分,不得已承认是自己驾车。
随后民警要求其接受酒精测试,该男子却一再拒绝;当民警表示将安排进行抽血鉴定时,该男子才配合酒精检测。
经检测,该男子酒精含量为32mg/100ml,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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