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鲁芳 通讯员 方亮 )因和从邻居家跑来的小狗培养出了感情,当狗主人前来讨回小狗时,心有不舍的李某要求狗主人支付“喂养费”后再放行。25日,温泉警方调解了这一纠纷。
今年3月,咸安一居民王某花了1800元买了一只小狗,小狗在玩耍时跑进了邻居李某家中。此时王某恰好摔伤了腿,他并没有去邻居家讨要小狗,李某也没有把狗送回,反而将其带回工作地温泉喂养。
12月25日,王某腿伤愈合,他第一时间找到住在温泉的李某讨狗。
此时,李某已经和小狗培养出了感情,内心十分不舍,便开口要求王某支付他300元喂养费。
但王某全身仅250元,李某却说少一分钱都不行,王某无奈报警。
最终,经民警协调,王某支付了李某240元的喂养费。“唉,其实我还是舍不得养了这么久的小狗,才开口要求他支付抚养费的。”李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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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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