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付斌)5月9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公布了三级、二级、一级医院核酸、抗体检测的报销比例。
咸宁市参保人员住院进行核酸及抗体检测医保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是82%,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是60%;二级医院,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是85%,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是70%;一级医院,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是90%,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是85%。
同时,我市根据省里统一要求,调整核酸检测价格为每次180元、抗体检测每项50元的最高限价,实行动态调整。
此外,我市门诊进行核酸、抗体检测的,允许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相关检测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可使用医保门诊统筹基金参保人当期的额度支付。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专家提醒,核酸检测是医疗行为,不是消费行为,不提倡非危险的普通人群去做核酸检测,特别是不提倡扎堆做核酸检测。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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