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香城都市报记者 庞赟 通讯员 王丹华)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处方药销售下达专项整治行动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温泉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行为,加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处方药行为。
根据整治行动方案,温泉市场监管所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从10月12日起,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以温泉辖区药品零售企业为排查对象,重点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否分区陈列且有专用标识;是否凭医师处方单销售处方药,并留存处方做好购销记录台账;是否违规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药品并做好购销记录台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中药饮片行为,购进的中药饮片是否留存供货商资质、随货同行单等,是否存在销售未备案的中药颗粒行为;执业药师有无“挂证”行为、执业药师在营业时间内是否在岗,是否认真履行其处方审核职责,指导顾客合理、安全用药。
此外,执法人员还在社区、居民集中地区发放安全用药宣传资料,加强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宣传,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张贴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凭医师处方单销售、购买和使用处方药等宣传标语,进一步强化“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促进其自觉遵守药品监管法律法规。
此次行动,温泉市场监管所共出动执法人员39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80家(已全覆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7份,立案查处6起。执法人员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对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将严格依法处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要谨慎购药、合理用药,提高药品安全意识。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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