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见习记者刘念报道:近日,一网民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咨询,如何申办居住证?
对此,咸安区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根据公安部《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采集申领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个人申办居住证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身份证明和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自购房者提供房产所有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用工(住宿)证明或用工劳务合同(仅限居住在用工单位的人员提供)。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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