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民生 >> 正文

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19-09-04 14:51

第十条  创业扶持补助

(一)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在咸宁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返乡创业农民工。  

2.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返乡创业农民工领取营业执照稳定经营1年以上或稳定经营半年以上并带动就业3人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申报和拨付流程。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创业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返乡创业农民工另需提供异地就业经历证明材料。

三、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在咸实习实训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补贴标准

对在咸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发放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房租补贴。

1、生活补贴:对在咸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按本(专)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2、房租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需要租赁住房保障大学生实习实训的,给予每人每月200元房租补贴。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对在咸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按有关规定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办理流程

对大学生实习实训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实名制管理。大学生在咸实习实训前,由实习实训单位或所在高校(院系),填写《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申请表》,在当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习实训登记手续。在咸实习实训结束后,由实习实训单位或所在高校(院系),持申请材料向当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当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申请进行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

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受理,联系电话:8235381(市直)、8314820(咸安)、6323302(嘉鱼)、5332775(赤壁)、4353001(通城)、13886531356(崇阳)、2880386(通山)。


作者:金娓

编辑:金娓

上一篇: 湖北省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政策
下一篇: 失业保险金申领政策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