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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19-09-04 14:49

一、大学生求职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三)办理程序

每年3月31日前,各院校应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在离校前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由各院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院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每年6月30日前,由各地财政部门直接将一次性求职补贴支付到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四)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受理,联系电话:8235903(市直)、8876827(咸安)、6323302(嘉鱼)、5332775(赤壁)、4353001(通城)、15872044006(崇阳)、2880391(通山)。

二、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岁的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的见习单位。

(二)补贴标准

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见习补贴。

(三)办理流程

就业见习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见习基地),持申请材料向当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初审,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

(四)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受理,联系电话:8235567(市直)、8314820(咸安)、6323302(嘉鱼)、5332775(赤壁)、4353001(通城)、3326729(崇阳)、2889766(通山)。


作者:金娓

编辑:金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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