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见习记者刘念报道:近日,一网民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咨询,咸安区医保如何转到咸宁市医保,办理流程是什么?
对此,市医疗保障局回复:目前咸宁市本级医保参保登记、核定业务是由人社部门具体经办管理,经我局联系市人社局基金结算稽核部门了解有关政策,网民可按以下政策规定进行办理:
如已在咸安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要求在咸宁市市本级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需个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满5年以上。具体办理流程是,先在咸安区办理停保手续,再持本人身份证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参保核定窗口办理市本级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核定手续。
如目前在咸安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缴纳五险,按照“五险合一”的原则,不能单独将职工医保参保关系转入咸宁市市本级。
如在咸安区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个人要求转入咸宁市市本级,可先在咸安区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再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参保核定窗口办理市本级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核定手续。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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