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秋季开学,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备受社会关注。17日,市教育局发布今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记者采访相关工作人员,对政策进行了解读。
划片政策基本未变
“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今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基本保持不变,以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作为确定招生片区的依据。学生户籍在咸宁市区且其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咸宁市区户籍的,或其父母在咸宁市区购买住房并已实际入住为准。具体由招生学校依据实际情况制定核查办法。
无固定居所的,对于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温泉城区合法经商1年以上(含1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1年以上(含1年)的纳税凭证。或父母双方在温泉城区合法务工1年以上(含1年),须提供由人社部门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务工单位证明、1年以上(含1年)的务工单位工资表等原始工资发放凭证,且有医疗、劳动保险一年以上。
子女随父母双方在温泉城区居住1年以上(含1年),要提供温泉城区内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1年以上(含1年)的居住证及原籍户口簿。
七年级入学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国编学籍证明。
城区新增一小学部
城区所辖小学,小学新生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可就近申请入学。对2010年8月31日之后出生(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由学校根据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
为缓解温泉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学位紧张的现状,市区两级政府决定对温泉辖区的泉塘小学、岔路口中学进行改扩建。其中,岔路口中学改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增小学部。招生片区以岔路口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具体招生范围为:咸宁大道,市电信公司至茶花路,贺胜路,市安监局至岔路口道路两侧,含岔路口社区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加大对城区范围内部分学校的改造,不仅可以缓解城区入学压力,从长远发展看,还将进一步促进城区教育均衡发展。
片内常住可上外校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是高新区范围内新建的一所实验性学校。今年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新生招生以温泉中学、市实验小学分流起始年级新生为主,兼顾范围内常住居民,且必须是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该片区由于楼盘集中,入住人口多,适龄儿童人数大大超过了学校承载量,因此,该校以实际入住一年以上为标准。常住居民为2015年7月31日之前购买住房有房产证并且实际入住的居民。
为保证范围内常住居民子女入学,对于2015年7月31日之后取得房产证并且实际入住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多校划片入学,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其他学校入学。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区域人口密度过大,导致片区内学位紧张,采取多校划片是未来招生的发展趋势。
随迁子女统一协调
随迁子女家长要填写《咸宁市区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并持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下发《入学通知书》,并报市、区教育部门汇总。随迁子女持《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就读。未通过相关学校审核的,其随迁子女由咸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对于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从外地转入咸宁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须按照新生入学标准提供相应材料。转学以学期为限办理,不能学期中途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不办理转学手续。
违规招生有处罚
今年,市教育局加大对招生行为的规范管理。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不能开设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组织招生工作中,不能举行入学招生、学科知识和能力方面的笔试。不能接收不符合进城条件的学生到市区就学,也不能以各种借口推诿、拒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就读。
严格入学资格审查,建立逐级审核把关制度。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学校之间交叉审核监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的,一经查实,依法予以清退;凡违规招收的不及龄学生不予通过学籍注册审核,对审核不严或擅自招收的跨片区学生,由接收学校清退到应就读学校就读,对学籍资格审核误差率超过3%的学校将予以通报。(记者 熊大平 通讯员 张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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