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30万对夫妻可生二孩 今年出生的都符合政策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镇强 实习生 章羽婷)“我已经怀孕2个月了,孩子出生后会不会违反国家政策?”“独生子女还有没有奖励?”1日,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实施,但不少“准妈妈”都十分担心这个问题,她们对“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如何落地仍然很模糊。
昨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国家生育新政策实施以后,2016年元旦后出生的二孩均为合法生育,咸宁约有30万对夫妻符合生育二孩的条件。
今年33岁的市民胡先生最近有个幸福的烦恼。他们一家人一直想让他和爱人再生一个孩子,让他感到幸福的是国家如今提倡生育两个孩子,而且他的爱人也怀孕2个月了;可让他烦恼的是,2015年怀孕会不会违反生育政策。同样,不少市民都有可能遇到这样的情况。
据市卫计委家庭发展科负责人周方亮介绍,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改变,计生部门的职能也由管理向服务转变,主要是落实计划生育各种奖励政策和优惠政策。我市将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精神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抓紧做好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实工作。
据介绍,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公民,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对于新政实施前只生一个子女的家庭,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即使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后,依然享受一些奖励政策。例如:退休后,农村有一个扶助奖励,只生一个小孩或只生两个女儿的,每个月奖励80元。
此外,对于全市854个失独家庭,从今年1月1日起,女方年满49周岁的城乡居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对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每户发1万元一次性抚慰金。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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